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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男子参与“盖世风商城”传销活动 发展700多人被判刑一年半
来源: 热销界      时间:2023-05-23 14:54:14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5月22日,李旭反传防骗团队从中国裁判网获悉,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被告人罗某某因参与盖世风商城平台,积极发展下线73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9年,被告人罗某某通过扫描他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盖世风商城的注册码,注册成为盖世风商城的会员,后对平台的运营模式及奖励规则都进行了了解。

盖世风商城平台以所谓的销售产品为幌子,以“零批寄售”模式为吸收群众参与的借口,诱使社会群众通过扫码下载手机APP注册成为商城会员,以扫码的先后锁定上、下线的层级关系,形成金字塔式的层级架构,并将会员划分为普通消费者、初级经销商、中级经销商、高级经销商四个等级,制定晋升条件与奖励制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的数量和消费金额的多少作为返利依据,设定用户等级从高级至低级获取直推奖励、团队奖励、平级奖励等推广奖励,诱使会员以拉人头的形式,不断发展更多的社会群众加入盖世风商城,并从中收取佣金。

经鉴定,2019年6月至11月7日期间,盖世风商城共吸纳会员11882人,自上而下形成的会员推荐关系层级共17层。

被告人罗某某加入盖世风商城后,为了获取更多返利,通过口头推荐、带人到盖世风公司听讲座等方式积极发展下线,提升自己的会员级别至中级经销商。

经鉴定,罗某某在盖世风商城后台数据中处于第5层,直接下线人数为24,全部下线人数为733,下级层数为12,累计获得直销佣金16070.29元,团队奖励54741.2元,提现131083元,获利1万元。

被告人罗某某于2022年6月13日主动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某参加盖世风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推销商品、消费返利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和返利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发展下线733人,获利1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被告人罗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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