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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讯息: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打造生态保护“法治名片”
来源: 搜狐号-信息新报      时间:2023-05-17 17:25:08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打造生态保护“法治名片”

巍巍云冈,中外驰名。2021年5月11日,在中国古代雕刻艺术的宝库、世界文化遗产——云冈石窟景区,一个以文化保护为宗旨的专门法庭应时而生。两年来,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云冈文化保护法庭与千年大佛为伴,与司法改革同行,始终秉承“两山”理念,以石窟文化保护为己任,以环境资源审判为抓手,强化责任担当,践行历史使命,走出了一条依托司法守护生态绿色发展之路,打造了一张靓丽的生态保护“法治名片”。


(资料图片)

让日常工作融入发展大局云冈文化保护法庭位于云冈石窟景区的出口处,办公面积约40平方米,是个名副其实的“小”法庭。法庭面积虽小,但咨询调解、诉讼服务和案件审理等功能一应俱全。

云冈文化保护法庭共辖两个街道和两个乡镇,集山区、矿区、景区和农村于一体,共配备8名工作人员。该法庭重点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与服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案件,以及在辖区内发生的各类民事纠纷案件。同时,也承担着宣传文物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为历史文化保护、生态文明发展工作提供法律意见等重任。

自成立以来,云冈文化保护法庭主动对接云冈研究院,与山西云冈文物保护修复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进行常态化座谈交流,不断找准生态保护的结合点,找好依法担当的切入点、找准司法护航的发力点,先后为法治助推“云冈学”向纵深发展,依法加强文物保护,加速云冈峪生态文化长廊建设等提出了10多条建设性意见建议,为云冈石窟生态保护擦亮了法治底色。这种“司法+生态环境保护”的崭新模式,是司法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益探索。

用法律利剑守护生态屏障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在文化保护工作中,云冈文化保护法庭坚持以执法办案为核心,推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以司法之力彰显惩治、保护、预防功能,为推进新时代云冈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被告人李某以帮助云冈区某村修蓄水池,以及帮助大同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平整场地为名,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使用挖掘机、吸砂船,在大同市某村漫水路南北两侧御河山西段干流河流治导线内,开采河砂并出售给大同市某商砼有限公司等用砂场所及其他个人,开采的河砂价值达134.23万元,对御河河道内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经审理,云冈文化保护法庭以非法采矿,盗采、破坏资源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134.23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该案的审判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批、教化一方”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维护了生态环境安全。

与此同时,云冈文化保护法庭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行为案件非诉审查,强化司法保护与环境资源行政执法联动,形成“司法审判+行政执法”司法保护合力。云冈区行政机关对李某污染环境行为作出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后,被申请人李某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法庭及时进行审查和执行,追究被申请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推动了生态环境修复。

两年来,云冈文化保护法庭共审结刑事污染环境案件2件、非法采矿案件4件,涉环境资源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件,普通民事案件437件,用法律利剑守护了云冈峪的生态屏障。

把司法触角延伸得更远守护绿水青山不仅要依靠司法强制手段,还要形成环境保护社会共治体系。云冈文化保护法庭主动融入、积极跟进云冈石窟生态保护工作,着力提升服务发展的前瞻性、针对性、精准性,为云冈景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凝聚部门合力,构筑司法执法协调联动机制。云冈文化保护法庭主动联合区检察院、公安分局、生态环保局等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探讨环保执法司法新理念、新方法,协同推进大气治理、水生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形成打击违法犯罪与保护环境工作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开展环资普法宣传,扩大司法保护效能。云冈文化保护法庭依托世界环境日等环保节点,全方位展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发展,宣传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性,有效发挥生态环境资源审判警示作用。常态化向中外游客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云冈文化保护法庭主动联合景区派出所,开启“法庭+派出所”工作模式,由一名法庭工作人员和一名巡逻民警结对,随时随地为游客和景区提供援助和关爱服务。他们还定期向景区内的售票窗口开展送法上门服务,及时了解经营中遇到的涉法问题,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不定期走店进铺开展依法经营和知识产权宣讲。

本报记者 刘甜 通讯员 朱国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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